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一流本科课程持续建设的要求,以知识图谱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从今年开始,组织开展课程知识图谱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建设课程知识图谱是通过对课程知识点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整合,以知识点为粒度,厘清课程的知识脉络,明确各知识点间的关联关系,提供知识结构的可视化展示,实现知识的有机组织、深入挖掘和全面利用。课程知识图谱能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资源推荐,为教师提供精准数据反馈、学生画像。通过梳理培养方案、课程与知识点的对应关系,推动课程教学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支持一流课程建设和一流专业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
二、建设要求
1.课程知识图谱的建设需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匹配,建设完整的知识图谱一般包含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和教学资源图谱等维度。课程内容确保不涉及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
2. 按照课程知识图谱的相关要求,梳理课程中的知识点,每个知识点包含知识点画像、知识点学习路径、知识点详细信息等,将课程已积累的慕课视频库、教材、课堂实录、课件库、案例库、习题库等各类教学资料结构化、模块化关联至每个知识点,促进各类资源的高效应用。
3.课程知识图谱可以具体、直观地呈现每门课程内、以及不同课程之间的知识点逻辑结构关系和教学语义关系,通过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可开展课程知识的探索与漫游,提供学生知识点学习画像和学习路径。
4.课程知识图谱能够提供包括知识图谱搜索、知识漫游、知识管理等的基础应用。服务于教师进行智能备课、辅助教学设计。服务于学生进行课前课后自主学习、知识拓展学习。
三、申报条件
1.课程须为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本科课程。优先支持一流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全校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平台课;优先支持具备良好在线教学资源基础或者有配套教材建设资源的课程,鼓励数字教材与知识图谱在内容上的相互补充和融通支持。
2.课程负责(主讲)人需具备开展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的组织能力,具备较好的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经验。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能够有效承担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确保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3.在建的校级一流课程原则上不得申报本次知识图谱建设项目。本学期已申请验收的可参与申报,如一流课程验收未通过将取消知识图谱建设立项。其他在建校级一流课程如确有良好知识图谱建设基础,经所在院(部)教学院长在《申报书》“学院审核意见”一栏补充推荐说明后,可参加本次申报。
4.鼓励和支持在建校级一流课程在后期建设过程中,逐步完成课程知识图谱内容,在后续立项及推荐中将优先考虑此类课程。
5.2024学年度秋季和春季学期课程均可参与本次知识图谱建设申报,课程立项后须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届时学校将组织验收。
四、申报要求
1.各院(部)应充分认识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本次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的申报工作。从学科专业整体角度出发,从专业核心课程着手,以点带面,促进课程建设内涵发展、提高课程建设质量;要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加强团队协作,高效推进工作。
2.2024年度拟立项建设知识图谱课程3-5门,每个院(部)申报1至3门课程,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申报书》(附件1)后,所在院(部)审核并在《汇总表》(附件2)中做好推荐排序。
3.2024年 12 月 2 日前各院(部)将申报书、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真知馆31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1789155718@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662804。
4.质量保障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本批次立项建设名单并予以经费支持。
5.鼓励各院(部)根据专业、课程建设规划,自筹经费加强优质课程建设和培育,为后续课程遴选打好基础。
质量保障处
2024年11月18日